【原文】
1.大司乐掌成均之法〔1〕,以治建国之学政,而合国之子弟焉〔2〕。凡有道者、有德者,使教焉,死则以为乐祖〔3〕,祭于瞽宗〔4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成均:据黄以周《礼书通故·学礼通故一》说,是周代大学之通称。
〔2〕国之子弟:即国子,贵族子弟。
〔3〕乐祖:音乐的祖师。乐官才艺出众、道德高尚者,死后尊为乐祖。郑《注》曰:“死则以为乐之祖,神而祭之。”
〔4〕瞽宗:据郑司农说,泛指学校。
【翻译】
大司乐掌管大学的教学法规,建立并掌理王国有关学校教育的政令,于是聚集国子们到大学里学习。凡是有道艺、有德行的人,就请他们来大学执教,死后就尊奉他们为乐祖,并在学校里祭祀他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