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司右掌群右之政令〔1〕。凡军旅、会同,合其车之卒伍〔2〕,而比其乘,属其右〔3〕。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〔4〕,掌其政令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右:即车右。天子六军,拥有戎车三千乘,每乘车右一人,则计有车右三千人。
〔2〕合:及下文比、属,在此皆谓编次、安排。卒伍:此卒伍非步兵之卒伍,乃戎车之卒伍。戎车五十乘谓之卒,一百二十五乘谓之伍。
〔3〕属其右:孙诒让曰:“六军之车凡三千乘,有右三千人,并此官属聚教令之也。”
〔4〕五兵:据郑《注》引《司马法》,指弓矢、殳、矛、戈、戟五者。属焉:郑玄《注》曰:“勇力之士属焉者,选右当于中。”意思是说,选拔车右时,就从这些勇力之士中挑选。
【翻译】
司右掌管有关众车右的政令。凡出征、会同,就负责组合车队,编排车乘,安排车右。凡国中勇力之士能使用五种兵器的就选为属员,掌管有关他们的政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