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5.以十有二风〔1〕,察天地之和、命乖别之妖祥〔2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十有二风:郑《注》曰:“十有二辰皆有风。”十二辰,在此实指十二月。
〔2〕察天地之和、命乖别:和,和谐、和顺义,与“乖别”对举,乖别则不和,故郑《注》曰:“吹其律以知和不。”命,告知。按,古人把乐律和历法联系起来,以十二乐律分配于十二月。到某月即吹某种律管,察风声与律声是否和谐,据以判断天地之气是否和谐。
【翻译】
根据十二个月的风情,来观测天地之气的和谐与否,告知乖戾不和等所蕴含的妖祸福祥预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