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礼

周礼又称周官,是现存儒家“十三经”中一部系统、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、职能分工的专书,涉及古代官制、礼制、军制、田制、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,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,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。
凡邦国,小大相维,王设其牧,制其职,各以其所能;制其贡,各以其所有。

【原文】

13.凡邦国,小大相维,王设其牧〔1〕,制其职〔2〕,各以其所能〔3〕;制其贡,各以其所有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设其牧:即设州牧,此即《天官·大宰》所谓“建其牧”之义(参见彼第12节)。

〔2〕制其职:职,谓君臣,此即《大宰》所谓“立其监,设其参,傅其伍,陈其殷,置其辅”之义(参见《天官·大宰》第12节)。

〔3〕各以其所能:谓所规定的职责都是依照诸侯国君臣的能力所能够做到的,与下文据邦国所有以制贡意思相类。案历来注家于此句皆不得其解,兹姑以己意释之。

【翻译】

凡诸侯国,小国与大国相互维系,王为他们设置州牧,制定诸侯国君臣应行的职责,各依照他们的所能;制定诸侯国应缴纳的贡赋,各依照他们国家之所有。

【原文】

王将巡守,则戒于四方〔1〕,曰:“各修平乃守〔2〕,考乃职事〔3〕,无敢不敬戒,国有大刑。”及王之所行,先道,帅其属而巡戒令。王殷国亦如之〔4〕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戒于四方:贾《疏》曰:“先以文书戒敕于四方。”

〔2〕修平乃守:平,安也。守,郑《注》曰:“谓国竟之内。”

〔3〕职事:郑《注》曰:“所当共具。”孙诒让释“共具”曰:“若饔饩、委积之属。”

〔4〕王殷国:郑《注》曰:“殷,犹众也。”金鹗曰:“殷国与巡守同年,其与巡守异者,盖王有故不能远巡,故止于近于王畿之地巡行,大约在侯、甸二服中,则令四方诸侯毕来朝也。”

【翻译】

王将巡守天下,就预先发文书告诫四方,说:“各自搞好你们境内的治安,检察你们迎接王的准备情况,有敢不严肃认真的,王国有重刑。”到王启程前往所巡视之国时,就做先导,率领下属而巡视该国执行戒令的情况。王在附近的诸侯国接见众来朝的诸侯时,也这样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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