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羊人掌羊牲。凡祭祀,饰羔。祭祀,割羊牲,登其首〔1〕。凡祈珥〔2〕,共其羊牲。宾客,共其法羊。凡沈、辜、侯禳、衅、积〔3〕,共其羊牲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登其首:郑《注》曰:“升首于室。”
〔2〕祈珥:亦当读为“刉衈”(参见上文《小子》注),此处指衅庙礼。
〔3〕沈、辜、侯攘、衅、积:沈、辜、侯禳,参见《小子》注。积,据郑《注》,谓积柴,实指代禋祀、槱燎、实柴之祭。(参见《春官·大宗伯》第2节)
【翻译】
羊人掌管羊牲。凡举行祭祀,就洗刷羔羊。祭祀时,宰杀羊牲,将羊头拿上堂献入室中。凡举行衅庙礼,供给所需的羊牲。接待宾客,供给按礼法所当供给的羊。凡举行沉埋、疈辜、侯禳、衅祭和积柴燔烟之祭,供给所需的羊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