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3.大祭祀、朝觐,沃王盥〔1〕。小祭祀、宾客飨、食、宾射〔2〕,掌事如大仆之法〔3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沃王盥:盥谓盥手。盥手时由一人自上浇水,即所谓沃,而一人在下就而盥之。
〔2〕宾客飨、食,宾射:宾客,亦谓小宾客,是指诸侯所遣聘问天子之臣。宾射,郑《注》曰:“与诸侯来朝者射。”
〔3〕如大仆之法:案《大仆》曰:“祭祀、宾客,丧纪,正王之服位,诏法仪。”(见前文《大仆》第4节)
【翻译】
举行大祭祀、大朝觐时,浇水供王盥手。举行小祭祀、用飨礼和食礼招待小宾客、举行宾射礼,所掌管的事如同大仆掌事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