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田仆掌驭田路 〔1〕 ,以田,以鄙 〔2〕 。掌佐车之政 〔3〕 。设驱逆之车 〔4〕 。令获者植旌 〔5〕 。及献,比禽 〔6〕 。凡田,王提马而走 〔7〕 ,诸侯晋 〔8〕 ,大夫驰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田路:即王五路之木路。
〔2〕以鄙:据郑《注》,谓循行鄙地。鄙即野,也就是国都郊外、畿疆以内之地。
〔3〕佐车:田路的副车。
〔4〕驱逆之车:参见《夏官·大司马》第9节。
〔5〕令获者植旌:即植旌令获者,此与山虞、泽虞为官联(参见《地官·山虞》第4节及《泽虞》第3节)。
〔6〕比:郑《注》曰:“种物相从次数之。”
〔7〕提马而走:孙诒让说,提犹控也。即控制马使缓行。
〔8〕晋:郑《注》曰:“犹抑也。”谓抑制马不使疾奔,但比“提马”则稍疾。
【翻译】
田仆负责为王驾驭田路,用以田猎,用以巡视野地。掌管有关田路的副车的政令。设置驱赶野兽的车和拦击野兽的车。树立旌旗令猎获禽兽的人献兽。到献禽兽的时候,将禽兽分类清点。凡田猎,为王驾车就控制着马而缓慢地跑,为诸侯驾车就抑制着马不使快跑,为大夫驾车就放马奔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