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。祭祀授旅贲殳、故士戈盾〔1〕,授舞者兵亦如之。军旅、会同,授贰车戈盾〔2〕,建乘车之戈盾〔3〕,授旅贲及虎士戈盾〔4〕。及舍〔5〕,设藩盾,行则敛之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授旅贲殳:旅贲,详《旅贲氏》。殳,形如杖,长一丈二尺。故士:参见《夏官·司士》第3节。
〔2〕授贰车戈盾:贰车:即副车。有军旅之事,天子乘革路;有会同之事,天子乘金路。这里的副车,就是革路、金路的副车。据贾《疏》,贰车皆有车右,故授之以戈盾。
〔3〕乘车:郑《注》曰:“王所乘车也。军旅则革路,会同则金路。”
〔4〕虎士:虎贲氏的部下。参见本篇《叙官》第24节。
〔5〕舍:止也,谓王止宿于外。
【翻译】
司戈盾掌管戈盾之类的兵器而负责颁授。举行祭祀就授给旅贲氏殳和王族故士戈盾以保卫王,并同样授给舞蹈者兵器用作舞具。王出征、会同,就授给副车的车右戈盾,给王所乘坐的车装备戈盾,并授给担任保卫的旅贲氏和虎士戈盾。到王在外停宿时,就设置盾作为屏藩,起行时就收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