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罗氏掌罗乌鸟。蜡〔1〕,则作罗襦〔2〕。中春罗春鸟〔3〕,献鸠以养国老〔4〕,行羽物〔5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蜡:谓大蜡之祭(参见《地官·党正》第3节注①)。
〔2〕作罗襦:郑《注》曰:“作,犹用也。”郑司农曰:“襦,细密之罗。”
〔3〕春鸟:郑《注》曰:“蛰而始出者。”
〔4〕养国老:即行养老礼,举行这种礼的目的在于诱导人们尊重和孝敬老人。国老,指大夫以上退休者。
〔5〕行羽物:郑《注》曰:“行,谓赋赐。”羽物,即飞鸟。
【翻译】
罗氏掌管用罗捕获乌鸦。举行蜡祭后,就用细密的罗捕鸟。春二月,用罗捕获春季始出的鸟,进献鸠鸟以供行养国老礼,用鸟赏赐官吏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