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2.岁终,则稽其医事,以制其食〔1〕:十全为上〔2〕,十失一次之,十失二次之,十失三次之,十失四为下。
【注释】
〔1〕食:稍食。即不命之士及庶人在官者的月俸。孙诒让认为此针对散医而言。
〔2〕十全:全,通“痊”,痊愈。孔广林《周官臆测》曰:“十全,非必治之皆愈也,能识其疾可为与否,言必有中,即为十全。”
【翻译】
每到夏历年终,考核专科医生医疗的成绩,以制订给予他们下一年薪俸的标准:凡病都能准确诊断的为上等,有十分之一诊断失误的为次等,有十分之二诊断失误的又次一等,有十分之三诊断失误的又次一等,有十分之四诊断失误的为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