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5.膳夫〔1〕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膳夫:官名。主管王的膳食。郑《注》曰:“食官之长也。”下文庖人、内饔、外饔、亨人,皆其属官。
【翻译】
膳夫,由上士二人任长官,中士四人任副职,下辖下士八人协理众事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二人,徒一百二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