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6.凡宗庙之祭祀,掌割亨之事,凡燕饮、食亦如之〔1〕。凡掌共羞、脩、刑、膴、胖、骨、鱐〔2〕,以待共膳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燕饮、食亦如之:贾《疏》曰:“谓王及后、世子自燕饮、食,皆须割亨,故云‘亦如之’。”孙诒让曰:“此食与《膳夫》燕食同,饮亦谓燕居饮酒。”按,燕食,谓午餐与晚餐(参见《膳夫》注)。燕饮,参见同上注。
〔2〕共羞:郑《注》曰:“共,当为‘具’。羞,庶羞也。”按,具,备齐。羞,谓庶羞。脩:加入姜桂等佐料捶制而成的干肉脯。郑《注》曰:“锻脯也。”即腶脩(参见《膳夫》注)。刑:通“ [缺字] (xínɡ)”,古代一种盛羹器。参见《亨人》注。《仪礼·公食大夫礼》郑《注》曰:“ [缺字] ,菜和羹之器。”按,此处谓 [缺字] 羹,是一种既加佐料又加菜的盛于 [缺字] 中的肉羹。郑《注》曰:“刑, [缺字] 羹也。”膴(hū):一种切成薄片的大片肉,用于食前祭礼。胖:不干的咸生肉片(参见《腊人》注)。骨:谓已剔解好的牲体。郑《注》曰:“牲体也。”
【翻译】
凡是宗庙祭把,掌管牲体的宰割、烹煮的事,凡是王、王后及太子行燕饮酒礼或进午餐、晚餐时也这样做(掌管牲体的宰割、烹煮)。每顿饭都要提前预备各种美味佳肴、腶脩、铏羹、切成薄片的大肉片、不干的生咸肉、剔解好的牲体、干鱼,等等,以备供王、王后和太子膳食所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