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8.酒正之出〔1〕,日入其成〔2〕,月入其要〔3〕,小宰听之,岁终则会〔4〕。唯王及后之饮酒不会。以酒式诛赏〔5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出:指酒正分发出的造酒原料及用酒数量。
〔2〕日入其成:指酒人逐日计算造酒原料及用酒数量。成,即日成,以十日为期一结算的会计文书。入,指上报给酒正。孙诒让曰:“盖酒人每日计用酒之多少,著之薄书,至浃旬,则总计十日之成,言之酒正,正受而听之也。”
〔3〕要:指酒正据酒人所呈报材料,于每月月终结算的会计文书。贾《疏》曰:“以月计文书入于小宰。”
〔4〕会:年终总结算的会计文书。
〔5〕以酒式诛赏:式,即“式法”。贾《疏》曰:“作酒有旧法式。”
【翻译】
酒正分发出的造酒原料及用酒数量,酒人每天要记账,每十天要将当旬会计文书报给酒正,月底酒正要把该月数量汇总呈报小宰审核。到年底,就要把全年数量汇总报请大宰审计。只有王及王后所饮用的酒量不结算。依据造酒法式考核酒人造酒质量,对酒人进行诛责与奖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