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7.大丧,则授庐舍〔1〕,辨其亲疏贵贱之居〔2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庐舍:庐,谓倚庐,按贾《疏》,为守丧而用木椽斜倚路门外东墙搭成的小草棚。舍,谓垩室,以白垩土涂墙的砖垒小草屋。二者皆居丧时的临时住所。郑《注》曰:“庐,倚庐也。舍,垩室也。”
〔2〕辨其亲疏贵贱之居:郑《注》曰:“亲者、贵者居倚庐,疏者、贱者居垩室。”贾《疏》曰:“亲谓大功以上,贵谓大夫以上,居倚庐;……疏谓小功、缌麻,贱谓士,二者居垩室。”
【翻译】
国有大丧,就负责分配居丧的倚庐、垩室,要分辨亲疏贵贱来适当安排居丧住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