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典丝掌丝入〔1〕,而辨其物,以其贾楬之。掌其藏与其出,以待兴功之时〔2〕,颁丝于外、内工〔3〕,皆以物授之〔4〕。凡上之赐予亦如之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丝入:郑《注》曰:“谓九职之嫔妇所贡丝。”按,此处嫔妇指外嫔妇(即国中嫔妇)。
〔2〕时:季节。郑《注》曰:“时者,若温暖宜缣帛,清凉宜文绣。”
〔3〕外、内工:外工指外嫔妇,即王城内的巧手妇女;内工指女御及女工。郑《注》曰:“外工,外嫔妇也。内工,女御。”
〔4〕皆以物授之:如要织素绢素帛,就发素丝;如要织有图案的绢帛,就发彩丝。贾《疏》曰:“若缣帛则授之以素丝,若文绣则授之以彩丝,故以物而言也。”
【翻译】
典丝掌管入贡蚕丝的收进,而辨别其种类成色,依据其价值题写标签。掌管丝的收藏及拨支,以等待制作季节使用。将蚕丝颁发给外、内女工,都按照成品的要求发给所需原料。凡是王用丝物赏赐宠臣,也由典丝按照赐品种类供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