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58.朝大夫〔1〕,每国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庶子八人〔2〕,徒二十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朝大夫:官名。三公、王子弟、卿大夫采地派驻朝廷的代表。掌管朝廷、采邑之间的上传下达。
〔2〕庶子:公卿贵族子弟在官当差而尚未授爵命者。孙诒让曰:“盖都家贵族之子弟未命而在官者。”
【翻译】
朝大夫,每采邑由王派上士二人任长官,下士四人任副职,下辖府一人,史二人,庶子八人,徒二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