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36.冥氏〔1〕,下士二人,徒八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冥(mì)氏:官名。掌管捕取野兽的机弩、网罗等。孙诒让曰:“以下至庭氏十二职,并掌攻除鸟兽虫蛊及草木之官,以其亦是杀伐之事,故并属司寇。”
【翻译】
冥氏,由下士二人任长官,下辖徒八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