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3.职金〔1〕,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职金:官名。掌管金玉锡石等矿产的戒令,兼管接受金罚、货罚。
【翻译】
职金,由上士二人任长官,下士四人任副职,下辖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