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象胥掌蛮、夷、闽、貉、戎、狄之国使〔1〕,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,以和亲之。若以时入宾〔2〕,则协其礼,与其辞言传之。凡其出入送逆之礼节、币帛、辞令〔3〕,而宾相之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蛮、夷、闽、貉、戎、狄之国使:郑《注》曰:“谓蕃国之臣来覜聘者。”(参见《夏官·职方氏》及《秋官·大行人》注)
〔2〕若以时入宾:郑《注》曰:“谓君其以一世见来朝为宾者。”按,此即《秋官·大行人》“九州之外谓之蕃国,世一见。”即只在新君即位时来朝见一次。
〔3〕出入:谓从来到去。
【翻译】
象胥掌管蛮、夷、闽、貉、戎、狄等国家派来覜聘的使者,掌管向他们传达王所说的话而晓谕他们,以与他们和睦相亲。如果是蕃国国君新即位按时来朝为宾,就妥善协调接待他们的礼仪,翻译他们主、宾双方的言辞,并传达给他们双方。凡是有关蕃君从到来至离去的迎送礼节、进献币帛、应对辞令等,都担任摈相而诏告协助他们行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