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庶氏掌除毒蛊〔1〕,以攻、说禬之〔2〕,以嘉草攻之〔3〕。凡驱蛊,则令之、比之〔4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毒蛊:郑《注》曰:“虫物而病害人者。”
〔2〕以攻、说禬(ɡuì)之:郑《注》曰:“攻、说,祈名,祈其神求去之也。”禬,禳除,消除殃灾。参见《春官·大祝》注。
〔3〕以嘉草攻之:按,《注疏》本原脱“以”字,据孙诒让校补。嘉草,郑《注》曰:“嘉草,药物,其状未闻。攻之,谓熏之。”一说,《神农本草经》、干宝《搜神记》、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等书以为嘉草即蘘荷。译文姑从郑氏说。
〔4〕令之、比之:郑《注》曰:“使为之,又校次之。”孙诒让释校次为“校次其人众”。按,校次,此谓部署、检查。
【翻译】
庶氏掌管驱除危害人的毒虫,用攻祭和说祭以祈求神灵除掉毒虫,用燃烧嘉草来熏驱毒虫。凡是驱除毒虫,就事前下令并部署、事后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