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闽隶掌役畜养鸟〔1〕,而阜蕃教扰之,掌子则取隶焉〔2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闽隶掌役畜养鸟:掌役畜:据王安石、王引之说,当作“掌役掌畜”。掌畜,官名,负责养鸟,属夏官。王安石曰:“役,役于掌畜也。”王引之以为“畜”上脱“掌”字,曰:“蛮隶役于校人,夷隶役于牧人,貉隶役于服不氏,不应闽隶无所役之官。”按,掌畜在《夏官》。
〔2〕掌子则取隶焉:据王引之校,“子则取隶焉”五字,当在《罪隶》“凡封国若家”之下(参见《罪隶》注)。“掌”字下则当补“与鸟言。其守王宫者,与其守厉禁者,如蛮隶之事”十九字。其中“与鸟言”三字脱错在《夷隶》文中(参见《夷隶》注),“其守王宫者”以下三句则脱错在《罪隶》职文中(参见《罪隶》注)。按,据王校,校正后的《闽隶》经文当为:“闽隶掌役掌畜养鸟,而阜蕃教扰之,掌[与鸟言。其守王宫者,与守厉禁者,如蛮隶之事]。”译文从王说。
【翻译】
闽隶负责接受掌畜的役使而养鸟,使鸟繁殖增多并调教驯化鸟,负责与鸟对话。那些守卫王宫的,与担当警卫守卫王在野外行宫周围屏藩的职责,都和蛮隶的事情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