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7.凡为辕〔1〕,三其轮崇。参分其长,二在前,一在后,以凿其钩〔2〕。彻广六尺〔3〕,鬲长六尺〔4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辕:是指牛车(包括上述三种牛车)的两直辕。
〔2〕“参分其长”四句:凿其钩,江永曰:“凿钩,谓辕当轴处凿半月形以衔轴。轴上亦稍凿之,令其相钩著不脱。”钩,指钩心,是在辕朝下的一面上所开半圆形的槽,可置于车轴上以辖轴。按,两辕木的后段伸在车箱下,与车箱上的牝服相应,而钩则开在当辕木后段三分之一处。以大车为例,其轮高九尺(见上节),辕长是轮高的三倍,为二丈七尺,钩则开在辕后段九尺处。王宗涑曰:“牝服立辕上,半在钩前,半在钩后。大车牝服深八尺,则辕出牝服前者一丈四尺,出牝服后者五尺。”又说,这出于牝服后的五尺,即所谓軧,故《说文》曰:“軧,大车后也。”大车的前辕和后軧之所以这样长,是为增加任载用。
〔3〕彻广六尺:彻,通“辙”,即轨。六尺,当为“八尺”。按,《匠人》郑《注》说轨宽八尺(参见彼处第2节注),江永《周礼疑义举要》卷七曰:“大车之轮,必出于箱外,其间又须有空处容轮转,彻广安能与鬲长同数?彻广‘六尺’,当是‘八尺’之误。”戴震曰:“辕值牝服下,鬲在两辕之间。鬲长车广盖等。大车毂长尺五寸,中其毂置辐。辐内六寸,辐广三寸,绠寸。凡一尺六尺之箱,旁加一尺(两旁共二尺),彻广八尺明矣。古者,涂镀以轨,轨皆宜八尺。田车之轮卑于兵车乘车三寸。牛车之制,觕于四马车,轨八尺则同也,故曰车同轨。”郑珍亦持此说,是。
〔4〕鬲长六尺:鬲,通“轭”,是车辕前端驾在牛脖颈上的曲木。
【翻译】
凡是制作牛车的车辕,其辕长是轮高的三倍。将车辕长分为三等分,二等分在前,一等分在后,以在此分界处凿出衔住车轴的半月形钩。两轮之间的轨宽八尺,轭长六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