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礼

周礼又称周官,是现存儒家“十三经”中一部系统、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、职能分工的专书,涉及古代官制、礼制、军制、田制、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,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,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。
五分其轸间,以其一为之轴围。十分其辀之长,以其一为之当兔之围。参分其兔围,去一以为颈围。五分其颈围,去一以为踵围。

【原文】

4.五分其轸间,以其一为之轴围〔1〕。十分其辀之长,以其一为之当兔之围〔2〕。参分其兔围,去一以为颈围〔3〕。五分其颈围,去一以为踵围〔4〕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“五分其轸间”二句:轸间,指车箱左右之间的距离。按,轸为舆底四边之木框,舆宽六尺六寸,轸间之宽度自亦如之。轸间宽度的五分之一,则为1.32尺,是为轴围,同于衡围,故郑《注》曰:“与衡任相应。”

〔2〕“十分其辀”二句:当兔,指深入车箱下与之相连结的辀正中的方形部件。据郑珍及孙诒让说,舆下之辀长四尺四寸,三分之,其正当中一段长1.46尺强,即所谓当兔。当兔的前、后还各有1.46尺强。车轴即横于当兔之下。因此段辀的两边正对着辖轴的伏兔(即所谓轐,凹孔的两侧两件木部件),当凸起(榫头)插入卯眼后,辕与伏兔相抵平,故名当兔。按,辀长一丈四尺四寸,十分之一,则为1.44尺,是为当兔之围长,与軓围相等,故郑《注》曰:“与任正者相应。”战国中期以前的木车,一般都在轴上侧和辀下侧凿出凹槽,互相卯合。在辀、轴之间垫以当兔,是一种技术改进。

〔3〕“参分其兔围”二句:兔围,谓伏兔之围。伏兔之围与当兔之围相等,皆为辀长的十分之一,即1.44尺。王宗涑曰:“兔,谓伏兔也。伏兔与辀当兔大小齐等。”颈,辀颈,即辀前端稍细下置衡木的部位。伏兔之围三分去一,则颈围为0.96尺。

〔4〕“五分其颈围”二句:颈围,指辀前端和衡相联结部位。踵,指舆下辀后端、上承轸木的联结部位。郑《注》曰:“踵,后承轸者也。”此轸谓舆底木方框后边横木。颈围0.96尺,五分去一,则为0.768尺。王宗涑曰:“辀自当兔以前渐杀(缩小)其下,至于缚衡之颈,圆周得九寸六分,杀之极也。……辀自当兔以后,渐杀其下及旁侧,以至于踵,则围得七寸六分八厘,为正方形,……此杀之极也。”即谓以当兔为分界线,部件尺寸皆逐渐缩小。

【翻译】

将左、右两轸木之间的宽度分为五等分,以一等分作为轴的围长。将辀长分为十等分,以一等分作为当兔的围长。将当兔的围长分为三等分,去掉一等分,以其中的二等分作为辀颈的围长。将辀颈的围长分为五等分,去一等分,以其中的四等分作为辀踵的围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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