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58.司稼〔1〕,下士八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司稼:官名。掌管巡视邦野民众的耕作,区分谷物种类及适宜的土地,根据年成制定赋税之法。郑《注》曰:“种谷曰稼,如嫁女以有所生。”
【翻译】
司稼,由下士八人任长官,下辖史四人,徒四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