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司门掌授管键〔1〕,以启闭国门〔2〕。几出入不物者〔3〕,正其货贿〔4〕。凡财物犯禁者举之〔5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管键:管,钥匙。键,锁簧。
〔2〕国门:王城城门。贾《疏》曰:“王城十二门者也。”
〔3〕几:盘查。不物:参见《司稽》注。
〔4〕正:通“征”,谓征税。郑《注》曰:“读为‘征’。征,税也。”
〔5〕犯禁者:此谓违反禁令的货物。乾隆十三年《义疏》引陈汲曰:“即《司市》‘伪饰之禁’,民商工贾各有十二是也。”
【翻译】
司门掌管授给属吏钥匙和锁,来按时开关国都城门。盘查那些奇装异服、窥探偷看和所拿物品反常的人,征收进出城门物品的货物税。凡是属于违犯禁令的货物,一经发现都即予以没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