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2.以岁时合耦于锄〔1〕,以治稼穑,趋其耕耨,行其秩叙〔2〕,以待有司之政令〔3〕,而征敛其财赋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以岁时合耦于锄:岁时,据郑《注》,当指季冬十二月。合耦于锄,合耦,二耜为耦。此指两两结成的耦耕伙伴。郑《注》曰:“《考工记》曰:‘耜广五寸,二耜为耦。’此言两人相助耦而耕也。”按,耦耕是古代的一种耕作方法,据郑《注》,二人各执一耜,并排而耕。郑《注》又曰:“锄者,里宰治处也,……于此合耦,使相佐助,因放而为名。”按,锄,里宰办公处。其本义为帮助,因民众合耦互助,故名。
〔2〕秩叙:次第,顺序。郑《注》曰:“受耦相佐助之次第。”
〔3〕有司之政令:孙诒让曰:“《遂师》云‘以征财征’,则此官所待者,即遂师之征令,及司稼之敛法是也。”
【翻译】
按照一年的四季在锄处对农民进行耦耕的伙伴搭配,以进行耕种,督促农民努力耕作,安排农民互助耦耕的的先后次序,以等待执行遂人、司稼征收赋税的命令,而开始征收本里的赋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