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2.凡邑中之政相赞〔1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邑:据贾《疏》,邑谓里(五邻为里)。孙诒让曰:“但邑亦大小通称,凡一邻五家不能成邑,二邻则可为邑,所谓十室之邑,不必积五邻而后为邑也。”按,孙氏认为不限于里宰之邑,而泛指一切大于邻的邑。姑从贾说。
【翻译】
凡是里中的政令都要协助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