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礼

周礼又称周官,是现存儒家“十三经”中一部系统、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、职能分工的专书,涉及古代官制、礼制、军制、田制、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,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,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。
廛人掌敛市絘布、总布、质布、罚布、廛布,而入于泉府。

【原文】

1.廛人掌敛市絘布、总布、质布、罚布、廛布〔1〕,而入于泉府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掌敛市絘布:王引之曰:“‘市’下有之字,而今本脱之。”絘布,市肆所征收的店铺房屋税。《释文》曰:“絘,或本作‘次’。”孙诒让以为当以或本作“次”为是。按,次,舍也。既指市吏办公处,也指店铺。布,货币。此指税。故江永释絘布为“市之屋税”。总布:谓货物税。江永曰:“货贿之正税。”王引之曰:“总布,肆长总敛在肆之布也。货入于肆,肆长随其所货之物收其税,总而计之,谓之总布。”质布:质谓质剂。质布,谓签订买卖契约(使用质剂)时要交的税款。王与之曰:“质布,质人所税质剂者之布也。……质人卖儥之质刑,如今田宅、牛马,官给券以收税,谓之质布。”按,《质人》曰:“凡卖儥者质剂焉:大市以质,小市以剂。”罚布:罚款。郑《注》曰:“犯市令者之泉也。”廛布:谓货物存放于市肆仓库及居住房屋之税。江永曰:“廛是停储货物之舍,今时谓之栈房。此廛亦是官物,故当有税。”据孙诒让说,廛指市宅,即在市商贾之民的邸舍(包括住宅、货仓),市宅所纳税即廛布。

【翻译】

廛人掌管征收市场的店铺房屋税、货物税、质剂税、罚款、市宅税,而将税款交入泉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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