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仓人掌粟入之藏,辨九谷之物,以待邦用。若谷不足,则止余法用〔1〕,有余则藏之,以待凶而颁之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止余法用:止,减少。余,谓足国用后所余。所余储藏起来以备用,即所谓委积。郑《注》曰:“止,犹杀也。杀余法用,谓道路之委积,所以丰优宾客之属。”《遗人》郑《注》曰:“委积者,廪人、仓人计九谷之数足国用,以其余共之,所谓余法用也。”
【翻译】
仓人掌管所各种收入谷物的储藏,辨别九谷的名称种类,以备王国所用。如果谷物不够使用,就减少委积的支用;如果谷物有余,就储藏起来,以备灾荒年颁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