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2.凡卜筮〔1〕,君占体〔2〕,大夫占色〔3〕,史占墨〔4〕,卜人占坼〔5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卜筮:用龟甲曰卜,用蓍草曰筮,此处言卜筮,实主卜言。
〔2〕体:指占卜之兆象,即龟甲上的裂纹。贾《疏》:“(兆象)谓金木水火土五种之兆。……其兆直上向背者为木兆,直下向足者为水兆,邪向背者为火兆,邪向下者为金兆,横者为土兆。是兆象也。”
〔3〕色:谓兆气。《春官·太卜》郑《注》曰:“体有五色。五色者,《洪范》所谓曰雨、曰济、曰圛、曰蟊、曰克。”按,《史记·宋世家》集解引郑玄《书注》曰:“卜五占之用,谓雨、济、圛、雾、克也。……雨者,兆之体,气如雨然也。济者,如雨止之云气在上者也。圛者,色泽而光明也。雾者,气不释,郁冥冥也。克者,如祲气之色相犯也。”
〔4〕墨:郑《注》曰:“兆广也。”即较粗而明显的兆纹,如树干者。
〔5〕坼(chè):谓龟甲裂纹之细小纹路。郑《注》曰:“兆舋(xìn)也。”
【翻译】
凡是卜筮,国君观察兆象的吉凶,大夫观察兆气的善恶,史官观察兆的粗大裂纹,卜人观察兆的细小裂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