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22.大师〔1〕,下大夫二人。小师〔2〕,上士四人。瞽矇〔3〕:上瞽四十人,中瞽百人,下瞽百有六十人。视瞭三百人〔4〕。府四人,史八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〔5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大师:官名。为乐官之长。掌管六律、六同等音律。以盲人的贤智者任长官。
〔2〕小师:亦称少师,官名。掌管教授瞽矇演奏鼓乐、唱歌。以盲人任长官。
〔3〕瞽矇:官名。即众乐工,从事演奏乐器和歌唱。皆由盲人任长官。依其技艺高下分为上瞽、中瞽、下瞽三等。瞽、矇皆盲人,或曰,目缝黏合者谓之瞽,有眸子无视力者谓之矇。
〔4〕视瞭三百人:视瞭,官名。掌管击鼗(鼓)奏磬,扶助瞽矇。皆目明者,人数与瞽矇数相等。
〔5〕“府四人”至“徒百有二十人”:按,大师、小师、瞽矇、视瞭同府治事,故其府、史、胥、徒同。阮校曰:“(此)府、史、胥、徒,统属于四官(指大师、小师、瞽矇、视瞭),故经文合并为一条,如《大司乐》、《乐师》合为一条之例。”
【翻译】
大师,由下大夫二人任长官。小师,由上士四人任长官。瞽矇:上瞽四十人,中瞽一百人,下瞽一百六十人。视瞭三百人。共下辖府四人,史八人,胥十二人,徒一百二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