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.旄人掌教舞散乐〔1〕,舞夷乐〔2〕。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属焉〔3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散乐:郑《注》曰:“野人为乐之善者。”即民间舞乐之优秀者。一说,乐舞名。周代民间乐舞,别于雅乐。(《十三经辞典·周礼卷》,页170)孙诒让曰:“此经凡言散者,皆粗沽猥杂、亚次于上之义。”姑从郑说。
〔2〕夷乐:郑《注》曰:“四夷之乐,亦皆有声歌及舞。”
〔3〕四方之以舞仕者:贾《疏》曰:“此即野人能舞者。”亦即从民间选出的善舞者。
【翻译】
旄人掌管教练民间选拔出来的善于舞乐的人,教练四夷舞乐。凡是从四方选出从事舞乐的人都隶属于旄人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