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5.大祭祀、大旅〔1〕,凡宾客之事〔2〕,共其玉器而奉之。大丧,共饭玉、含玉、赠玉〔3〕。凡玉器出,则共奉之〔4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大祭祀、大旅:孙诒让曰:“即上经祀天地,肆先王,亦兼有祀日月星辰山川等。”
〔2〕宾客之事:孙诒让曰:“即祼及造赠等是也。”
〔3〕饭玉、含玉、赠玉:郑《注》曰:“饭玉,碎玉以杂米也。”按,此为王、诸侯、大夫之礼,士则只用米。《注》又曰:“含玉,柱左右齻及在口中者。”则含玉即在死者的左右齻(diān,牙床末端最后长出的两对磨牙,亦称智牙)及口的中部放入小璧。赠玉,棺材放入墓穴后赠给死者的璧。郑《注》曰:“盖璧也。”饭玉,在死者口中放少许碎玉(杂有米粒)。
〔4〕“凡玉器出”二句:郑《注》曰:“玉器出,谓王所好赐也。奉之,送以往;远则送于使者。”
【翻译】
举行大祭祀、大旅祭,以及凡是招待宾客的事,供给所需要的玉器并奉送到行礼处。有大丧,供给所需的饭玉、含玉和赠玉。凡是有玉器赐予臣下,就供给并奉送到被赐者之处。